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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认为双方同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6:3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伦少斌 实习生段双银)本报前段时间连续报道了2岁幼儿小威由于妈妈的保护,在恶性车祸中奇迹般生还的故事。昨日上午,南海交警大队对事故作出了认定,认为平板车与摩托车各自违反了交通规则,负有同等责任。而多次到过现场的小威爷爷田志才表示不服,打算向法院提起诉讼。

  昨日上午,经过多次的约见,事故双方当事人终于坐在了一起。根据现场取证,南

海交警大队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形成原因及当事人责任或者意外原因上,交警认为,田少林驾驶机动车借道通行时,未按规定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是导致事故的一方面过错;陈某驾驶制动不良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及行经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按规定降低行驶速度,是导致事故的另一方面过错,双方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对于交警这一认定,田志才表示不认同,他告诉记者,自己在事故现场看过,也向目击者了解过,儿子的摩托车被撞的时候已经越过了马路中线80厘米左右,根本已经不是借道行驶了,是由于平板车急刹车,巨大的惯性令车头扭向左边,才会撞上摩托车尾部的。

  据悉,如果与对方在十天内调解不成功,田志才将起诉至法院,对于事故的责任和原因,也将请求法院重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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