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严禁承包经营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13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符蓉)学校食堂严禁承包经营。就餐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学校,应设置2名或2名以上专职食堂卫生管理员。近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通知要求,学校食堂要坚持“服务至上,保本微利”的原则,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禁承包经营。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 食堂卫生安全管理,禁止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要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凡就餐人数在800人以下的学校,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食堂卫生管理员;就餐人数在800-1500人的学校,设置1名专职食堂卫生管理员,就餐人数在1500人以上的学校,设置2名或2名以上专职食堂卫生管理员。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校要查明原因,查处违法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