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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市场化”与“政府主导”是零和博弈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37 大众网-大众日报

  医改是该市场化还是政府主导?清华版和北大版的“宿迁医改报告”各执一词。继去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医改基本不成功”的判断过后,“市场化”被千夫所指,“政府主导”则卷土重来,难道医改是二元对立的零和博弈?

  争论前有必要把基本的概念界定清楚。一般说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包括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两个领域,前者一般属于纯公共物品,理应由政府主导提供足够的资金来保障供

给;而后者严格来说属于私人物品,理应由市场来提供,市场化乃是医改的必由之路。但因为信息不对称下的“供给诱导需求”等市场失灵存在,需要政府的积极干预。所以医疗保障才应运而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市场失灵。因此,医疗保障体系和医疗服务提供体系这两个方面的改革,既不可孤立也不可混同视之。

  对于宿迁来说,它主要是在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下对医疗服务提供体系中实施了“卖光式”产权改革,医院由单一公有制开始向混合所有制转变。根据前面的分析,如果仅对医院所有制结构进行改革而不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在缺乏强有力的医疗服务第三方购买者的条件下,医生在面对大量的自费病人时其利益驱动很难遏制,“大处方”现象仍有滋生的土壤。其实,如果医疗保障体系不完善,医疗服务提供体系无论市场化或政府主导对解决“看病贵”都无济于事。

  对于全国来说,在医疗保障领域,由于政府的财政投入不足、民营的商业性保险的缺位,市场化不足导致医疗保障的覆盖率大大降低。在医疗服务领域,虽名为“市场化”,实为政府主导下的商业化,即公立医院仍占医疗服务供给的95%左右,民营医院的生存空间遭受了打压,没有培育出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

  “市场化”和“政府主导”不是非此即彼的零和博弈。市场化是医改的大势所趋,但在推进过程中也不仅仅是医疗服务提供体系的市场化改革,直接或引导社会资本提供必要的医疗保障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总之,市场化并不意味着完全抛弃政府的干预和监管责任,而政府主导也并不意味着建立公立医院为主的医疗供给体系,二者应各司其职不可偏废,但建立普遍覆盖的医疗保障体系乃首当其冲。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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