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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出台新举措 企业改制重组职工利益为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43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中小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应如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个问题,西宁市政府出台了相关意见,并作出了合理规定。

  改制重组企业出售资产或转让股权,要以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扩大就业为目的,依法严格评估资产,公开竞价拍卖,所得收益用于发展生产,并妥善安置职工。改制重组企业要依法规范劳动用工制度,切实保障重组企业股东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以及退休人员的医疗

保险权益。坚决制止借资产出售、股权转让之际从中获利的行为,原市属工商改制重组企业需再次办理产权、股权转让、改变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前,需先行妥善安置职工,落实职工各项社会保险金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金;对在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中存在侵犯股东、职工合法权益,悬空职工安置及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情况的企业,未经西宁市深化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西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有关部门不得办理房地产产权、股权转让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作者: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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