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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执法权绝不能扭曲为生财法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47 南海网-海南日报

  店家临街广告物违反有关规定,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后,不是按规定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而是利用手中职权,让执法对象私了,向对方索要1400元“吃饭钱”。(12月13日《海南日报》)

  也许你见过执法对象主动贿赂的事情,但见过执法人员如此明目张胆的索贿吗?说严重点,明目张胆的索贿,不过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的另一种形式的敲诈勒索。

  问题是,像海口美兰区城管局城管中队长吴多才这样的执法人员,为何敢公然践踏法律,做出违法乱纪的事情?

  有些细节非常微妙,却很能说明问题,当城管执法人员发现没申请的广告牌后,吴多才不是像人们所设想的那样,立刻要求广告商撤下广告牌,而是直接提出索贿的要求,并且一点顾忌和掩盖都没有,仿佛是一种习惯使然。这种公然“索贿”的神态,说得难听点,很难使人相信这只是第一次索贿。

  事实也从一个侧面说明像吴多才这样的个别城管人员的毛病多么严重。本次案件之所以有今天这样的处理结果,媒体的全程监督起了关键作用。吴多才索贿胆量很大,但也是秘密地进行,若没有媒体的全程拍摄,留下录像铁证,吴多才是不会认账的。而违法设立广告牌的广告商,若没有媒体在后面壮胆,恐怕也不敢说出事情的真相。这说明在个别执法人员手中,行政执法权得到何种程度的扭曲和滥用。

  城管是一个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特殊的执法队伍,他们直接与市民面对面的进行工作执法,他们执法的整个过程都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形象,一旦出现了执法人员公然索贿的行为,那是给政府抹黑。执法的基本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以执法权为生财法宝,这样不但不利于化解市民对城管的惯有误解,还可能引发与市民的冲突。

  城管工作确实不易,是“得罪”人的活,但只要本身行得正,站得稳,光明磊落,公正执法,老百姓最终还是会接受的,怕就怕本身不正,搞邪门歪道,甚至以执法权为生财法宝,老百姓当然不服气。作为城管执法人员,应时刻谨记握在手里的权力是为群众服务的,而不是满足一己之私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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