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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照华家族走私18亿偷逃税4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7: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旦 通讯员陈云飞)一起家族团伙型走私犯罪案金额高达18亿元,偷逃税款4亿元,这起国家督办的特大走私案(“2·17”案)主犯尹照华已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广东省检察院昨天向媒体详细介绍了“2·17”案查处的经过。广东省检察院同时透露,今年广东省检察机关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走私案件437件800人,批捕409件73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走私案件360件877人,起诉317件754人。其中包括尹照华团伙走私普通货物专案,陈乃智、陈乃强等走私二手汽车“831专案”,圣诺盟加工贸易走私专案。

  据介绍,“2·17”案是黄埔海关缉私局侦办的国家督办的重大走私案件。主犯尹照华成立的香港照华运输公司以及在东莞的照华货场,自1999年至2004年间,利用合同手册,以伪报和夹藏等多种手段,帮助他人走私普通货物,走私货物的数额高达18亿元人民币,由于案情重大,在办案过程中广州市检察院提前介入,指定得力检察官前往黄埔海关缉私局,了解案情、引导侦查。办案过程中检察官按照犯罪嫌疑人所参与的走私活动来确定其刑事责任。检察官甚至在5天审查批捕期限里,审阅了近500卷案卷,制作了长达百页的审查报告,作出了批准逮捕25人,不予批准逮捕1人的决定。

  在案件起诉阶段,专案组的主诉检察官们仔细审阅了多达1500多册的案卷,赴外地调查取证补充材料5份,讯问被告人18名并制作了详细的笔录,制作审查终结报告300多页十几万字。该案庭审持续了8天,主诉检察官在庭上与近40名辩护律师展开了激烈交锋。最终,主犯尹照华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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