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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联手为民工讨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16 半岛都市报

  本报12月14日讯(记者徐燕华高一靖)各区市政府要按照《青岛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目标责任书》所列拖欠项目,制订清欠计划,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月考核。市政府将对清欠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对因清欠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本市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建立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11部门也将联合作战,形成联席会议共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

  据悉,通知要求建立健全保障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长效机制,遏制新的工资拖欠。严格执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重点监控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

  就建筑领域拖欠工程款事项,通知专门作出规定,要求各区市政府按照《青岛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目标责任书》所列拖欠项目,制订清欠计划,落实责任,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月考核。市政府将对清欠工作进行督查和通报,对因清欠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

  凡因建设单位工程款拔付不到位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可立即停止施工,防止拖欠工资事态扩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因施工企业原因拖欠工人工资情况严重,造成恶性事件或不良影响的,予以全市通报,直至给予停接工程任务、降低资质的处理。

  对财政预算拨款建设项目拖欠的工程款,由本级建设、发改、财政部门分类督查解决。各区市政府要统筹安排本级财政用于工程建设的各项资金,对辖区内财政困难的机关事业单位投融资项目,国有企业、政府参与筹资建设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各类工业园区项目等拖欠问题,要给予必要的帮扶和财力支持,确保本市政府项目拖欠问题全部解决。

  此外,本市还将建立青岛市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市工商局和市总工会组成。凡没有完成清欠任务或新增欠薪的企业,其经营者一律不得参加评优评先,不能增加工资和兑现效益年薪。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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