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者重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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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32 法制日报 |
本报哈尔滨12月14日电 记者郭毅 12月13日,黑龙江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杨焕宁在全省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话强调,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承担起和谐社会建设者、保障者的重任,必须大力加强、改进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自身建设。 杨焕宁强调,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政法队伍的思想建设,做弘扬和谐文化的排头兵,树立政法机关和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要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 念教育,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大力提高我省政法机关的执法质量。要对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解决好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方式和司法体制、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的问题,始终保持政法工作与时俱进的活力。要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通过采取组织、政策、投入等措施,切实加强各级政法机关的制度、装备、技术、设施建设和基础业务建设,确保全省政法工作可持续发展。会议传达了黑龙江省委书记钱运录、省长张左己分别就全省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钱运录同志在批示中指出,今年全省政法战线围绕我省发展振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全省社会稳定。希望全省政法机关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高标准,严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为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龙江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张左己同志在批示中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执法水平,为构建和谐龙江、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再立新功。各级政府要一如既往地支持政法机关的工作,关心政法队伍建设,为政法工作者解除后顾之忧,共创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