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生公路阻断十分钟后必须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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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32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记者吴亚东 潘从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近日出台《国省道公路阻断信息报送工作规则》中规定,今后,在新疆全区范围内,凡因公路养护施工、重大社会活动或突发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造成的公路阻断,公路出行信息处理中心须在10分钟后通过当地媒体向社会及时发布。 《规则》要求,新疆全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阻断信息实行报送制度。施 工、重大社会活动等计划性事件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性公共事件引起的高速公路预计出现6小时的交通中断或堵塞,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预计出现超过12小时的交通中断或阻塞;虽未引起长时间交通中断或阻塞,但出现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恶劣的公路交通事件要及时报送信息,并向社会发布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