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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优惠央视骨干”下的权力无意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8:51 国际在线

  作者:曹林

  北京朝阳区规定央视骨干可低价团购房。北京市朝阳区某官员透露,朝阳区将为中央电视台等入驻的媒体机构,提供交通路网、周边环境、配套设施等一系列的服务。在住房问题上,可以和央视商量,由政府出面协调有关的开发企业,采用团购的形式低价购房,对央视的骨干人员提供较为便宜的住房。(12月13日《新京报》)

  显然,在房价高企的当下,政府向一个可以监督自身行为的媒体承诺低价团购房,这个堪称绝对昏招的规定违背了多重正义:违背了公共服务原则,影响到媒体的公正监督,干预了市场的自由交易。

  回想一下,舆论对政府的这种把公权力当自家物品随意私授的行为批评过多少回了,有的地方给商人设VIP门诊,有的地方给商人孩子高考加分,有的地方派出所接受商人捐赠的直升机——为什么经过这么多次的舆论批判后,政府权力还没有确立起码的公共意识和回避意识?

  这一切表明我们的官员集体存在一种根深蒂固的“权力无意识”:尽管权力来自公众、权力应用于公共服务、权力应对公众负责已经成为一种政治共识,但由于权力在体制上未受到有效的制约,主权在民的原则未体现在现实体制中,公众仍被排斥在公共决策之外,许多官员虽在行使权力实践中却毫无权力“公授公用”的意识。在这种“权力无意识”中,很容易时不时自然流露出骨子里“权力私有”的观念。

  正因为某些官员骨子中的“权力无意识”,他们在规定“央视骨干可低价团购房”时没有一丁点儿错误认知,而是有天经地义的正当感。正因政府内心中这种“权力无意识”,政府乱用权力媚商的丑闻一再发生,根本起不到警戒作用,根本启蒙不了官员。当乱用权力而不会带来惩罚,当媚商、媚上级媒体能带来现实的政绩利益,当触犯了民意而民意又无能惩罚权力时,官员当然会养成“权力无意识”。关于“权力公授公用”即使有再多的观念启蒙也没有用,只有当这种观念体现在体制中约束权力时,官员才不会对权力无意识。这是一种基于现实政绩利益的“权力无意识”。

  朝阳区规定央视骨干可低价团购房,权力已经对媒体的公正监督抛出了彩球,如果央视想划清界线,请你们对朝阳区的昏招做一期“焦点访谈”吧。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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