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请关注普通工人的薪酬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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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17 大河网-大河报 |
国家发改委官员表示:国家将健全国有企业收入分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国有单位薪酬制度改革(12月14日《中国证券报》)。而在前几天财政部刚发布了《企业财务通则》,在企业财务管理基本制度上为实施股权激励放开了口子,意味着今后高管的薪酬可以搞特殊化。 企业老总的高薪酬有制度保障,而普通工人的水平又如何呢?在今年全国“两会” 上,6位基层工人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了自己的工资情况,有的月薪只有四五百元,有的刚刚过千元。这些一线工人代表大多来自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让笔者联想到近年来国企的分配制度改革,在激励机制的造就下不少国企经营者成了“老总”,纷纷拿起了“年薪”或“股权奖励”,“老总”与普通工人收入差距惊人。据中华全国总工会2005年底的调查,职工反映自2000年以来工资没有变化的占30%;反映下降的达21.7%。参加“两会”的一线工人不算多,但仅有样本调查就足以证明:当前的收入分配制度极其不合理,工人工资过低使得劳动的价值未能得到应有尊重。我们国家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但如何理解“劳”,却似乎没有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其实,马克思早就对劳动力价值进行了阐述,劳动力价值构成应包括三方面内容:劳动者自身的生活费用,劳动者家庭和子女的生活费用,劳动者的教育和训练费用。与此相对应,我国的《最低工资规定》也已经于2004年3月1日开始实施,它明确了最低工资的计算方法: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作为基数,再加上赡养系数确定最低工资。面对“一线工人代表月工资四五百元”水平,那些高管们感到惭愧否? 马克思说过:“劳动力的价值规定包含着一个历史和道德的因素。”我们期待着拿着高薪的“老总”们能够“良心发现”,在尊重劳动力价值方面体现出应有的道德水准和社会责任。我们更期待各级政府加快法制化进程,提升对劳动力市场和收入分配监管的“执行力”,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工资决定机制、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工资保障机制。尤其要督促企业建立起以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使劳动真正以第一要素的身份参与收入分配,纠正少数人或资方单方说了算的现象,提高劳动者收入,从而让劳动者共享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成果。 因此,在推进国有单位薪酬制度改革的时候,发改委,请你多关注普通工人的薪酬水平。 □顾一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