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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个人集资建房被指有欺诈嫌疑 当地房管部门称存在违规操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18 大河网-大河报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全国首例拿到土地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温州破冰后,立即引起全国高度关注。13日,温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明确表示,温州个人合作建房项目存在“违规操作”行为,违反了房地产开发的相关要求。他还透露,该局近日已向建设部递交了一份关于温州个人合作建房的“调查报告”。

  “我们研究了相关文件和法律,认为‘个人集资建房’在标准上有明确要求。”温

州市房管局局长胡立同说,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在操作上已脱离“个人集资建房”有关标准框架,存在明显的违规行为,且违反了有关房地产开发要求,是一种变相的商品房买卖。

  胡立同说,法律意义上的个人集资建房标准有:土地是政府划拨的,符合经济适用房开发的有关要求;要在政府房管局的指导下成立非营利性组织来运转整个建造过程;可享受国家税费减免的优惠待遇;住宅不得向社会租售等。

  “另外,在事先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温州个人集资建房组织就委托开发商拿地,存在欺诈嫌疑。”胡立同说,因此,政府完全可收回该地块的使用权,原先缴纳的拿地保证金1000万元极有可能被政府部门没收。温州此次个人集资建房的发起人赵智强表示,国家没有法律禁止个人集资建房,况且温州个人集资建房项目运作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他透露,目前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正按既定程序进行,“除非有关政府部门下发文件叫停,否则这个项目就不会停止相关运作”。

  北京个人集资建房发起人之一、北京仁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宪生律师认为,在《城市规划法》和《建筑法》中,没有任何禁止个人建房的规定。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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