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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机构有吃有住有教有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21 南方日报

  “十一五”期末全省对孤残儿童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将更上一层楼

  福利机构有吃有住有教有乐

  福利院的孤儿们生活得好不好?儿童救助站的小朋友是否能够吃饱穿暖?每逢寒冷季节,那些没有亲人关爱的孩子们总会引起社会更甚于平常的关注。

  根据有关统计数字,目前,全省民政部门举办的儿童福利院和设有儿童部(区)的综合性福利机构共收养孤残儿童(弃婴)7362人。在救助方方面,今年1月至11月,我省共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11317人次,其中外省籍占90.3%、本省籍9.7%。

  如此数量的孤残、流浪儿童在失去亲情的同时,却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关爱。也许限于经济等原因,这种关爱并不能让他们跟正常孩子一样幸福,但越来越多的救助、保护政策措施,也正在使这种差距越来越小。

  “首先要有吃住的地方,接着要有学习的地方”,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孤残和流浪乞讨儿童,我省包括民政部门在内的各级各部门一直非常关注。目前,全省民政部门举办的儿童福利院和设有儿童部(区)的综合性福利院共有50间,设有孤残儿童床位8300张。

  “我们检查福利院的时候,进门先闻有没有臭味,这是看福利院管理是否到位的直接体现。”该负责人介绍,在严格的监督管理下,各福利院的环境面貌有了焕然一新的变化。

  经济较发达的广州、深圳、东莞等市福利院,孤残儿童(弃婴)居住和活动场地的面积都在3000平方米至30000平方米以上。院内根据儿童的年龄阶段,设有观察室、康复治疗区、儿童生活区、婴儿生活区、文化教学区、娱乐活动区,每个区域均配套有基本的生活设施以及安全设施,做到冬暖夏凉,空气清新无臭味。

  福利机构和救助保护机构的建立需要政府的支持。据了解,2003年以来,仅支持各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省级财政就投入了4500万元。今年省级财政计划投入2000万元资金支持全省各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

  当然,由于我省经济发展不平衡,目前仍有7个市没有设立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绝大多数市也没有设立专门的流浪儿童保护救助中心。对此,根据省里的有关要求,“十一五”期间,省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将重点资助福利机构建设项目,各地留成的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也重点资助管辖的福利机构建设项目。

  到“十一五”期末,我省各地级以上市都要建设一所集养护、教育、康复、娱乐场所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和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所有县(县级市)都要建有一所综合性福利机构,并分设儿童区及设置孤儿养护、教育、康复、娱乐等内设机构和场所,解决孤儿、弃婴以及长期滞留我省流浪未成年人的安置问题。

  政策解读

  养育

  标准最高每个月800多元

  孤残儿童的养育方面,目前,全省福利院收养的孤残儿童的人均每月生活费标准为每个月340元,部分城市养育标准较高,如深圳达到了每个月834元,东莞640元,广州423元。由于目前在院的孤残儿童很大一部分为婴幼儿,因此现有福利院多专门设立儿童厨房,以提供科学的营养搭配。

  有的福利院还配有专业营养师,每周根据孤残儿童的年龄及身体发育情况制定食谱,在保证主食喂养的同时,添加菜泥、果汁、肉汁、维生素、蛋黄等各种辅食。对先天不足、病后体弱的婴幼儿另开小灶,强化饮食护理,保证每个婴儿都在不同的成长时期得到合理科学的膳食。对不能自理的孤残儿童安排专人陪护和喂养。

  省民政厅表示,比起大多数家庭对孩子的养育,福利院的养育标准肯定有所不足。但随着我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其养育的标准也有望水涨船高。

  康复治疗

  “明天计划”完成手术近千例

  另一个始终让福利院感到棘手的问题在于,大多数在院儿童都身有残疾或各种病症,对他们进行康复治疗是一件费钱费力的事情。为了提高福利院康复医护人员的素质,我省各级民政部门共组织了医护康复培训班30次,培训了1000多名医护人员和矫治康复治疗士(师)。各地福利院也利用增添的医疗器械及康复器材,为收养的孤残儿童和婴幼儿开展医疗保健服务,为他们进行功能矫治和康复训练。

  同时,从2004年开展至今的“明天计划”,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已完成手术968例。该计划主要采取以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主,发动社会力量慈善捐助的办法,积极开展实施孤残儿童手术康复,为城乡各类社会福利机构中0至18岁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残儿童进行手术矫治和康复。在近千例手术中,成功率达到97.61%。

  另外,我省还使996例脑瘫重症儿童得到了矫治康复。加上“明天计划”的资金,我省各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了1662万元。

  教育

  流浪儿童可享“类学校教育”

  福利院的孤儿能否正常上学?被救助的流浪儿童能否得到教育?对于这些问题,民政部门一直在设法解决。省民政厅表示,福利院的孩子如果能够正常上学,都会安排到附近的学校同正常孩子一样接受教育。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他们的学费应当给予减免。

  “相比之下,被救助的流浪儿童,其教育问题就很难解决。”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救助机构属于临时机构,其首先要考虑的是让流浪儿童返回亲人身边,只有确认无法找到监护人的才会移交福利院。如此一来,流浪儿童的短期教育成为救助机构的一个难题。

  事情有了转机——出现了“类学校教育”。该负责人介绍,根据民政部部署,以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英国儿童救助会的资助,我省流浪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探索出一个“类学校教育”的救助模式。在这所与学校类似的机构中,流浪儿童可以按年龄分段分班进行文化课学习。目前,“类学校教育”已被正式列为联合国儿基会2006-2010周期行动项目。2006年9月,省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被共青团中央等13个部门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当然这一模式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例如师资力量不够、受过儿童教育方面的专业培训工作人员不多等。这些问题的解决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进一步支持。

  融入社会

  国内收养与国外收养的比例为1∶2932名儿童得到家庭寄养和助养

  收养一向是孤儿重新得到亲情、融入社会的首选方式。根据最新的统计数字,截至11月底,我省共有2505名孤残儿童被国内家庭和港澳台人士收养,有1705名孤残儿童被外国家庭收养,二者比例约为1∶2。目前,我省被收养的孤残儿童占其总数的近一半。

  省民政厅介绍,收养工作的服务理念就是“一切为了孩子”。目前的收养工作还是以国内家庭收养为主、港澳台华侨和涉外收养为辅,这对孤残儿童回归社会、融入家庭创造了机会,也提供了条件。

  近几年来,家庭寄养这一新的方式也在我省取得了很好的实践效果。截至上个月底,全省福利机构中有932名孤残儿童得到了家庭寄养和助养,东莞、广州等经济发达地区人数较多。为此,各级民政部门不断完善和规范家庭寄养孤残儿童工作的管理和服务手段,从保护孩子的角度出发,对寄养家庭进行评估、培训、监督、管理,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徐林刘志伟

  图:

  小女孩为寄养在自己家的福利院孤儿扎辫子。张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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