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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条例提交国务院审批 私人将允许开办保安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22 南方日报

  综合消息据了解,备受瞩目的《保安条例》已起草完毕提交国务院审批,修改后的条例有望在2007年上半年颁布。根据条例草案,私人将被允许参与保安公司经营,公安机关将不再自办保安,以后只负责保安准入条件审批和监管。

  按照1999年国家有关规定,现在的保安服务公司只能是公安机关开办,各地保安公司的总经理都由公安机关派出。在公安部起草的《保安条例》中,将允许“社会上有一定条

件资质的企业、个人,符合一定标准的可以进入保安领域”。

  对于社会比较关心的保镖可否配枪的问题,公安部表示国家有专门的《枪支管理法》,今后的保安业务经营,除非金融押运等特殊业务需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保安配枪。

  欣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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