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荟雅园被取消“花园式居住小区”称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09:25 南方日报

  因绿地率下降达不到标准

  荟雅园被取消“花园式居住小区”称号

  还有32个单位荣誉称号被取消

  本报讯原已命名为“花园式居住小区”的荟雅园,因绿地率下降,达不到评选标准的要求,取消其“花园式居住小区”称号。昨日在广州地区绿委委员(扩大)会议上,广州市绿委办通报了33家取消“优秀花园式单位”或“花园式单位”。同时,也公布了南沙滨海花园、海珠区珠江帝景园等4个住宅小区被评为新的“花园式居住小区”。到目前为止,广州市“花园式单位”增至206个、“花园式居住小区”增至36个,绿化面积达3000多公顷。

  据了解,为了推进“青山绿地、蓝天碧水”工程,鼓励更多单位和小区开展植树造林和绿化、美化活动,自2004年广州推出评选“优秀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以来,先后有市政府机关大院、中山大学(南校区)等24个单位被评为新的“花园式单位”,南沙滨海花园、海珠区珠江帝景园等4个住宅小区被评为新的“花园式居住小区”,省委机关大院、市第一幼儿园等28个单位被评为“优秀花园式单位”。目前,全市“花园式单位”增至206个、“花园式居住小区”增至36个,绿化面积达3000多公顷。

  广州市林业局局长郭清和介绍,从最近市绿委办和各区绿委办对“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进行年度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创建活动、绿化水平都有新的提高。如华南师范大学、广州日立电梯有限公司等单位高度重视绿化工作,加大投入,提高了绿化美化的水平。

  对此,广州市副市长苏泽群提出,一方面,要继续坚持2年一次的总结表彰,对在国土绿化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另一方面,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要督促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发出黄牌警告,甚至取消先进称号。

  此外,广州今后将争取每年新创建10个“花园式单位”、5个“花园式住宅小区”,让更多市民直接分享城市绿化和创建工作的成果。同时,对已评选出来的“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居住小区”,要定期开展检查督促,防止工作滑坡。李慧燕张永建徐丽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