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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纪行:迁安农民敢看病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0:57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12月15日电(记者李柯勇、常晓华)真是祸不单行,河北省迁安市刘家庄村农民刘子玉,前不久患上了甲状腺功能减退,他媳妇又被查出来腰椎间盘突出,两个人分别在市、镇医院看病,总共花掉1.1万多元。对于这个并不富裕的四口之家来说,这是一次沉重打击。

  然而,这家人并没有被击倒,因为他们参加了当地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医药

费可以报销三分之一。已经基本康复的刘子玉对记者说:“农民得了大病能像城里人一样报销医药费,我们也不怕看病了。”

  有着57.1万农业人口的迁安市,2003年成为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首批试点之一。几年来,该市农民的参合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累计为97.3万人次报销医药费5505万元。

  记者了解到,通过合作医疗,这里农民的医疗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返贫的状况初步缓解,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也得到一定遏制。为此,这个县级市获得了“第三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就每个参合农民来说,迁安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来源有两个:财政出40元,其中中央财政20元,省财政12元,市财政8元;而农民自己每人每年只需交15元。

  迁安的农民有充分的就医选择权,市内14家定点医院,可以自由选择。需要到外地诊治的,只规定级别,不指定具体医院。

  为了消除农民害怕“报销难”的心理,迁安实行了“出院即报”制度,用电脑把14家定点医院、19个乡镇管理中心全部联网。每家医院的缴费窗口和报销窗口都挨在一起,农民办好出院手续,一转身就能领到报销款,十分便捷。

  迁安市卫生局副局长孔繁枢说,要使合作医疗制度成功运行,关键是管住医院。为防止定点医院滥用贵药、“过度检查”,迁安设置了几道“防火墙”,规定医院使用合作医疗目录内药品必须达到95%以上,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必须达到65%以上,单张处方金额控制在150元以下。

  对定点医院用药情况每月考核一次,有超出规定目录用药的,按其超出额的30%扣罚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对使用大型设备检查情况每季度考核一次,每月预留各医院垫付补偿金的10%,凡检查阳性率低于规定比例的,从预留保证金中扣罚。对违规开大处方、开贵药前10名的医师,公示处罚。

  “如果医院违规行医,就罚得他无利可图,而罚款全部转入合作医疗基金,还是给农民使用。”孔繁枢说,自实行新型合作医疗以来,迁安累计处罚60多万元。在这样的制约下,各医院开始自觉控制医疗费用,今年市、乡两级住院次均费用,分别比2003年下降了730元和757元。

  孔繁枢解释说:“尽管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毕竟还要自己承担三分之二的医药费。要进一步减轻他们的负担,就必须规范医院的医疗行为。”

  记者在迁安看到,这里的合作医疗制度处处体现了“替穷人算账”的意识。他们规定,定点医院必须公示合作医疗用药目录和价格标准,让农民知道哪些能报销,哪些不能。医院使用目录外药品、做大型检查,必须征得农民同意,否则,农民随时可以打电话举报。

  孔繁枢坦言,在目前政府对医院“管办不分”的体制下,迁安市推行这些措施似乎有点“胳膊肘往外扭”了。但是通过实践,医院逐渐改变了想法:医疗费用下降了,农民来看病的人却多了,“薄利多销”,总体上对医院还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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