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霓虹灯照得 我心慌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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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1:01 信息时报 | ||
医学专家:彩光长期照射易损神经系统 光污染虽未被列入环境防治范畴,但它的危害显而易见,并在日益加重和蔓延。广东省职防所专家陈嘉斌主任医师说,光污染尤其是电焊和卡拉OK里面产生的紫外光容易对人 体造成损害,因此应该少去这些地方。中国人民解放军四二一医院神经外科主任黄传平博士告诉记者,目前在临床并没有因光污染直接造成严重疾病的病例,城市中的夜景灯光由于采用人工光源而非全光谱照射,会扰乱人们正常的生物钟规律,使人倦乏无力。而彩光污染危害更严重,它主要是指现代歌舞厅的旋转灯光、荧光灯以及闪烁的彩色光源。据测定,歌舞厅中的黑色灯产生的紫外线,如果长期受其照射,会诱发流鼻血、脱牙、白内障,甚至导致白血病和其它癌变。彩色光源不仅对眼睛不利,而且干扰大脑中枢神经,人会出现恶心、呕吐、失眠、注意力不集中,性欲低下、阳痿等症状。 建筑专家:步行街不一定要变“灯光隧道” 夜景灯在使城市变美的同时也给都市人的生活带来了一些不利影响。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专家徐建华教授说,因此,城市亮起来的同时就伴随着光污染,而“只追求亮,越亮越好”的做法更是会带来难以预计的危害。 徐教授说,建筑物装修要服从都市环境保护要求,尽量不用玻璃大理石、铝合金等材料,涂料也要选择反射系数低的。欧美一些国家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开始限制在建筑物外部装修使用玻璃幕墙,不少发达国家或地区也明文限制使用釉面砖和马赛克装饰外墙。而在我国,许多城市仍将玻璃幕墙等作为一种时髦装饰大量使用,导致城市的光污染源大量增加。这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 徐教授认为,光对环境的污染是实际存在的,但由于缺少相应的污染标准与立法,因而不能形成较完整的环境质量要求与防范措施。防治光污染,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制订必要的法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徐教授告诉记者,北京路商业步行街不一定非要搞成“灯光隧道”,这会使购物者有一种像站在舞台上的不自在。商业街的夜间照明不能太夸张,适度和谐才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