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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高速飞车肇事 北京“二环十三郎”获刑三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1:32 中国新闻网

  凌晨高速驾车,不料车翻致乘者一亡二伤,日前,被媒体称为“二环十三郎”的被告人王鹏,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与仍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盗窃罪合并处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王鹏2003年12月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缓刑考验期内的他,不仅未吸取教训,认真改造,反而超速行车,终致严重后果。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

1月27日4时许,王鹏与被害人柏某、杜某、吕某在工体附近一酒吧喝酒、蹦的狂欢之后,由王鹏驾驶富康牌小轿车,搭载三名被害人欲再找饭馆吃饭。为模仿“二环十三郎”,炫耀车技,驾车驶上东二环后,迅速加速至120。当车行驶至东二环路东北二环拐弯处时,由于超速行驶,且未能确保安全,造成车辆失控冲入道路右侧主辅路隔离带后侧翻,致使柏某当场死亡、杜某和吕某受伤、车辆严重损坏。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管理局东城交通支队认定,王鹏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法庭上,被告人王鹏对自己的行为深表后悔,并表示愿意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法院最后认定王鹏具有自首情节,并能认罪悔罪,且通过家属赔偿被害人40余万元,但由于其仍在缓刑考验期内,法院遂判决撤销其盗窃罪的缓刑决定,与交通肇事罪实施并罚。

  来源:中国法院网;作者:姬广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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