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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起搏器出毛病谁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2:03 生活报

  本报记者 李健

  赵女士因心脏病在某医院做了安装心脏起搏器手术,该机器保证年限为终身。术后两年因起搏器电极导线断裂危及生命而进行第二次手术,赵女士应向谁主张权利?

  答:《产品质量法》第43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

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销售者要求赔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第二款规定:“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第三款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依据上述相关规定,赵女士可以同时向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医疗服务机构主张权利,也可以选择向其中一个主张权利。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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