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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调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3:34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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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丹徒区医疗卫生部门传来消息,2007年,丹徒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上将作较大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农民个人交费金额,在原有交费标准的基础上,人均增长15元,即茅山老区每人交纳30元,非茅山老区每人交纳40元;筹资总额,从2006年的人均60元提高到人均80元,农民个人交纳不足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买单;前3年试行期均未参保的群众,2007年参保需补交3年的参保费用调整为补交1年的参保费用;在本区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补偿比例从15%调整到25%;在本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从30%-70%调整至35%-70%;在本市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从10%-40%调整至15%-50%;将全年最高封顶线从4万元提高到5万元。(朱东亮江春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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