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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工人健康是地方政府的第一选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5日14:51 南方网

  央视《经济半小时》节目日前播出《致命的电池》,反映广东惠州一些电池制造商,强迫工人在镉粉尘(剧毒污染物)飞扬肆虐的车间里工作,工人们连吃饭喝水都是在车间里进行。据称已有数名女工因镉中毒死亡,多人严重残疾,数百人中毒。11月中下旬,惠州市城区法院开庭审理镉超标女工诉著名电池品牌超霸电池厂商的案子,这已经是女工们在两年内第三次走到法庭要说法。

  让人不解的是,早在2004年8月,惠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政府与厂家已达成四条协议,保证镉超标和镉中毒的工人们的权益都会得到保护。但维权难却至今仍困扰着这些因镉超标和镉中毒而病痛缠身的女工们。有些厂家今天仍在随意解雇罹患不治之症的女工,而且还能得到该地劳动仲裁机构的支持;女工们追讨损害赔偿金的诉讼,也颇费曲折,曾有法院以无法律依据为由不予以支持。

  诉讼,永远是最后的救济方式,如果我们将目光聚集于最后的正义及其实现,而忽略了对纠纷源头的控制时,结果只能是“开着水龙头拖地”,拖得再快也没有水流得快。所以,我们在关注这批受害者以法维权的同时,更应着眼于职业病的预防和遏制。

  这些企业为何敢严重侵害劳工生命健康权?一方面的原因是,面对就业压力,工人们往往为了保住有限的岗位而放弃自己的合法权利———不但普遍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不敢要求企业缴纳“三险”,甚至对于工作环境的安全也是能忍则忍。另一方面,企业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主体,也因此成了地方政府的主要服务对象。在单纯经济指标的推动下,劳动保障部门忙于为企业创造“宽松”的环境,不敢对企业严格监督,放任非法用工、不安全生产等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从以上的分析可知,职业病频发的背后既源于工人自我保护意识淡薄,也源于企业主唯利是图、漠视工人权益,当然,更源于政府监管的苍白。提升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当然是预防职业病的应有之义,但这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而利润是资本的趋求,想让企业主在道德上抛弃唯利是图的观念,实在不靠谱。现实的遏制之道更多在于政府监管的加强与完善。

  因此,虽然法律法规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和义务承担者”首在用人单位,但这并不是否认政府责任。尊重企业自主权或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并不等于可以对企业放任不管。在外来投资、经济指数和人的健康这三者的权衡上,政府首先应该选择人的健康。工人不能成为经济指标的“牺牲品”,政府也不能成为企业违法生产的“袒护人”。各级政府年度考核指标可以减少投资额的增长,但却不能弱化职业病防治。对于那些因政府监管不力而导致职业病频繁发生的,不但应追究企业主的责任,那些不作为的行政责任人也为此承担法律责任。(编辑:张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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