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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力滥用下的“统一改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0:00 新华网

  大丫山作者文集

  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进一步提升哈尔滨出租车外观形象,方便市民、外宾识别和监督出租车,管理部门决定从2006年开始花巨资(管理部门买单)对出租车进行车体改色,新色彩共五种。目前,已有1100多辆出租车率先“改装”上道运营。然而,哈尔滨市的这一做法刚刚开始不久,就在社会各界的质疑声中暂时中止。(12月15

日新华社)

  由政府出资为出租车“提升形象、方便市民”,这种好事情何以市民不感冒?原来,市民认为“哈尔滨的出租车大部分都是红色的,本来就挺好认,改成多种颜色后将造成识别混乱”;其次,每辆车喷漆费用在600元至800元之间,而新喷漆的费用竟高达1200元,并只限于五家汽配企业承担改色工作,其他的众多修配厂被排除在外,这里面不但有垄断,还有“猫腻”;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车体改色”之决策没有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决策过程不公开、不透明。

  显而易见,“车体改色”的决策缺乏群众基础和科学性,是政府管理部门的一厢情愿。优秀的现代政府应该做到公权力有限、公权力行使范围明晰、公权力使用正当。哪些事情该管,哪些事情不该管,政府部门应该弄清楚。否则,就必然会越俎代庖,体现出来的就是公权力滥用,甚至以权谋私。此次哈尔滨“出租车车体改色”,政府前前后后的行动于理不通,于法无据,于民无益,于政府形象有损,而800元跟1200元的巨额差价更是令人产生联想。

  值得注意的是,近来一些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的现象较为普遍。比如,前段时间四川成都市交委交管处宣布,成都市主城区范围内213条公交线路所有公交车将实行识别色彩管理,大约4100辆公交车将重新喷漆,统一颜色,共五种,致使公交等企业“广告”收入损失巨大,叫苦不迭,还惹来市民普遍质疑。再比如,最近河南省项城市不顾实际情况,强行各单位“捐款”来修缮袁世凯旧居,普通工作人员要求捐100元,副科级200元,正科级500元,副处级1000元,并且一些单位直接从员工工资中将捐款扣除,闹得怨声载道。这些滥用公权力的行为,不但损害了政府自身形象,更损害了广大老百姓的利益。

  有鉴于此,对地方政府滥用公权力的行为,有关方面应当建立起问责制度,对那些超越权限、违反规定程序、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纠正。与此同时,各地政府部门应该彻底祛除全知全能、包打天下的传统执政观念。至于那种故意好经歪念、利用部门职能优势,借机暗箱决策的腐败行为更应予以严肃惩处。惟如此,才可能建立起“便民、优质、廉洁、高效”的政府,“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不会沦为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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