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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做主”与“让民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0:41 红网

  政府花钱为全市出租车集体改色听起来似乎是件好事,然而哈尔滨市的这一做法刚刚开始不久,就在社会各界质疑声中暂时中止。(12月15日新华网)

  政府花钱为全市出租车集体改色,听起来是好事,实际上是经不起推敲和实践检验的主观臆想。首先,出发点就出了问题。出租车集体改色要投入一笔巨资,如果从建设节约性社会出发,首先要问一问,不给出租车集体改色行不行?管理者用自己的行动做出了“不

行”的回答,因为在他们眼里,出租车不集体改色影响了行业和城市的形象。瞧,分明是“形象工程”在作怪!至于便于乘客识别、便于打击黑车则都是站不住脚的理由。其二,因推行集体改色便经过招、投标确定了5家汽配企业承担改色工作。所谓的5家汽配企业承担改色工作,正像有人指出的那样,这是在管理部门的支持下形成的新的行业垄断。其三,出租车司机对改色发出质疑,“原厂的漆能挺到八年,改色后只能挺一年,一年后还有人出钱喷漆么?”是啊,城市管理者是否想到这个问题?

  出租车到底要不要集体改色,为什么不举行听证呢?为什么不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呢?须知,出租车集体改色这笔巨资是共公资金,任何管理者无权在不进行公示、不举行听证的情况下,决定其使用方向。在这个问题上,城市管理者要改变思维方式,要少一点“为民做主”,多一点“让民做主”。说的直截了当一点,凡涉及公益事业的投入,凡涉及公共资金的使用,管理者不能搞少数人说了算,不能搞“一言堂”,不能搞“为民做主”,而必须通过公示、听证等形式“让民做主”。

  现实生活中,碰到花钱的好事,碰到搞形象工程为自己涂脂抹粉时,我们的一些城市管理者,往往都英雄好汉一般地挺身而出了,他们在这个时候时常忘记了花这笔钱,百姓同意不同意、满意不满意,理所当然的“为民做主”了。而当人民群众遇到下岗再就业的困难时、药价虚高而看不起病时、希望多盖一些经济适用房以解决住房困难时、希望大力发展公交降低公交票价时,我们的一些城市管理者“为民做主”的勇气却顿时锐减了许多,时常造成百姓的不满。

  由此看来,城市管理者在坚持执政为民的问题上,必须坚持这样的原则:花纳税人的钱要自觉坚持“让民做主”,为纳税人解决困难时要自觉做到“为民做主”。惟有如此,才是以人为本的政府、服务性政府,这样的城市管理者才能得百姓的支持和拥护。当然,完全依靠自觉仅是一种美好的愿望,关键是要建立一套约束性制度,比如公共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听证制度,谁违规了就向谁问责。

  哈尔滨市出租车集体改色在社会各界质疑声中止了,因为这项决策所造成的损失理应有人承担责任,而不是不了了之。

稿源:红网 作者:杨金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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