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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外聘人员 养老保险个人要缴8%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4:4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黄旭阳)据悉,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日前出台了《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通知规定参保范围是:省级和中央在川机关事业单位、驻蓉部队参保单位的编制外聘用人员,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养老保险。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养老保险基金筹集,编制外聘用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编制外聘

用人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本人上月工资作为缴费工资,缴费比例为8%。编制外聘用人员本人上月工资,超过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工资。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全部编制外聘用人员缴费工资总和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编制外聘用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至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之月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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