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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卫机构权限大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5:59 钱江晚报

  这份在日本朝野引起争议的法案其核心内容有两个方面。首先是修改《防卫厅设置法》,大幅提升防卫机构的职能和权限,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防卫厅长官升级为 “防卫大臣”。

  防卫厅升级为“防卫省”后将从原先所属的内阁府独立出来,升格为与外务省、财务省等11个省平级的机构;防卫大臣将拥有和其他大臣一样的权限,可直接要求召开与防卫

问题有关的阁僚会议,直接提出防卫预算;此外,在行动上,“防卫省”在发布“海上警备行动”等命令时,可以直接要求内阁召开会议予以批准。防卫厅认为,这样可以“迅速处理危机”。

  根据这项法案,日本首相仍保有对自卫队的最高指挥监督权和颁布“防卫出动命令”的权限,但向美军提供物品等权限将移交给“防卫大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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