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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水供暖六载多沈城抓住“水耗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7:07 沈阳网-沈阳日报

  本报讯12月15日,位于和平区的四平街联建锅炉房因窃水收到了市城市用水稽查大队下达的《违章用水通知书》,要求其在三天内缴纳27万多元的追缴水费。据介绍,这是迄今全市查获的最大供暖窃水户。

  当日上午,根据市民举报,记者随稽查人员赶到该锅炉房。稽查人员检查其供水设施时发现,一条根本不走水表的直径40毫米的自来水管线正在给锅炉水箱补水。

  据了解,该锅炉房负责为周边30多栋居民楼供暖,供暖面积17万平方米,这种窃水行为已经有六年之久。按照今年9月1日新颁布的《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规定,城市用水稽查大队对其追缴27万多元水费。

  据介绍,目前,全市大多数锅炉房供暖已承包给个人。供暖用水为每吨1.8元,一些承包人为了少缴水费,不顾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各种手段大肆窃水。据统计,全市每年有1000多万吨水流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而这些水,足够全市用一个星期左右。

  据稽查大队有关人士介绍,对于所有举报窃水的市民,一经调查核实,将给予举报人实际追缴水费5%%的奖励金。市民若发现窃水行为,可拨打86277224举报。(彭跃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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