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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基本法》修正案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7:09 江南时报

  新华网15日电日本《教育基本法》修正案在参议院以执政党自民党和公明党多数赞成获得通过。

  《教育基本法》修正案是日本政府今年4月提交国会的,上月16日在民主党、共产党、社民党、国民新党等4个在野党缺席的情况下,由执政的自民党和公明党多数票赞成首先在众议院获得通过。这是该法1947年制定以来,首次对其内容进行全面修改。除在前言部分

写明“尊重公共精神”外,修正案还将“培养爱国爱家乡的态度”等作为教育目标,表达了重视“爱国心”的立场,并新增了“终身教育的理念”和“家庭教育”等项目。

  自民党政权长期以来一直认为被称为“教育之宪法”的《教育基本法》偏重“个人”而轻视“公”,因而致力于修改该法。据报道,在执政联盟内就修正案内容协商阶段,自民党曾坚持要用“爱国之心”这一表述,但遭到公明党的反对。公明党认为这“容易让人联想到日本战前的国家主义”,主张改为“珍重祖国之心”。最终,双方达成妥协,采用了“爱国爱家乡的态度”之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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