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健品要分清“食品”还是“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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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7:39 江南时报 |
本报讯(记者 黄苏娟)日前,南京一消费者向建邺工商分局12315举报称,水西门大街一超市内经销某蜂产品的促销活动涉嫌虚假宣传,自己购买该产品食用后根本没有其所宣传的作用。建邺工商分局当即据此立案调查。 经查,在该蜂产品专卖店的经销活动中摆放的某“蜂蜜园”印制的“保健手册”中,“蜂蜜被国家卫生部定为‘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内容没有依据;在其每种蜂产品的上 方置挂的价格标签上的“蜂胶软胶囊——消炎抗菌、调节血脂”、“蜂怡(蜂胶)胶囊——调理内分泌、降低血糖、清除毒素、防治并发症、消除药物毒副作用、修复因糖尿病受损的器官细胞”等宣传内容没有依据。工商部门依法对该经营者在其经营活动中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经营者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为此,建邺工商分局的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要请专业人士明确指出自己到底需要哪方面的保健;购买时要看保健食品国家批文的适用对象是不是符合自己的情况;要防止受一些不实的、虚假夸大的宣传的诱惑,产生错误的消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