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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岁男婴车祸丧命 获赔3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7:39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 通讯员 栖法)一辆满载乘客的黑中巴违章行驶,与一辆超载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车上16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一名1岁男婴不幸飞出车窗,被货车碾压致死。日前,南京市栖霞区法院作出判决,男婴的父母获赔近31万元。

  今年7月23日下午,由司机秦某驾驶的一辆黑中巴满载乘客,行驶至仙尧路路口时,由夏某驾驶的一辆重型康明斯货车拦腰撞上这辆中巴,并顶着中巴车继续行驶了百米左右,

直至中巴车侧翻。撞击过程中,中巴车上一名1岁男婴从打开的车窗飞出,正巧撞上康明斯货车的左前车轮,被碾压致死。交管部门作出认定,秦某驾驶的中巴车违反禁令闯单行线又闯红灯,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康明斯货车因超载导致制动不良,是加大事故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事发当天,丧命孩子的母亲带着儿子小明(化名)从栖霞炼油厂门口坐上这辆黑中巴进城,车祸发生时,她死命抱紧孩子,无奈车身撞击太激烈,她自己被撞晕了,小明也被抛出窗外。小明死亡后,张某和丈夫把肇事的两辆车一起告上法庭,索赔34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中巴车车主燕某与康明斯货车所属的采石厂应对这起事故承担连带责任,由燕某承担主要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小明的父母共获赔30.9万余元,其中燕某承担21.6万余元。

  另据了解,在这次车祸中不同程度受伤的其他8名乘客也分别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金额由十万元至几千元不等。而肇事黑中巴司机秦某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将被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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