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水资源政府“直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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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7:51 淄博新闻网 |
晚报讯(记者董振霞)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中心城区所有直接从地下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水资源论证不过关的项目,将不予批准。 近日,市政府曾组织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取用排水情况执法检查,发现中心城区在供水市场秩序、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征收、用水水质等方面存在一定问题。为 了改变这种状况,我市决定在中心城区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制度。今后,所有直接从地下取水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特别是在招商引资中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将按照规定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在向计划主管部门报送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当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并附具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未提交取水许可(预)申请的书面审查意见及经审定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