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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传唤陈水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8:01 潇湘晨报

  辩方律师强调,上一回陈水扁因“头目津贴案”到花莲出庭是不对的、错误的、不足取的,因此本案不应该传唤陈水扁出庭作证。

  台检方响应指出,从没说过要传唤陈水扁,不要臆测检方的作为,并意有所指的说,南半球、北半球所有控方都不会传“不说实话的人”。

  检方表示,当年陈水扁“昂首阔步”前往花莲出庭时,为何没有律师跳出来说这是不对的?为何一定要等到11月3日起诉、12月15日开庭,才陆续提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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