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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教育局发出通知严禁向学生收取影视教育费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8:4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西宁市教育局日前发出《关于规范中小学影视教育收费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令任何收费主体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影视教育费用,更不能采用市场化运作方式,将有关市场经营行为引入学校正常教育教学(食宿除外)中向学生收费。

  《通知》要求,各中小学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网络对学生进行影视片教育,这是学校广泛开展学生爱国主义等影视片教育的主渠道。《通知》指出,根据国家

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政策规定,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任何部门、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除开学收取相关规定费用外,学期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学生收费。我省教育收费中没有设立影视教育或电影费之类的收费项目,市教育局《关于规范目前学校收费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通知》文件中关于看电影的规定,仅指根据国家有关文件指定的一片一看的影片,按学生自愿原则下的自治事项以当场次票价收取费用购票,组织学生到电影院观看。(作者:得舟陈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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