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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突出城乡二元结构特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12 法制日报

  本报重庆12月15日电 记者秦力文 通讯员高维峰 在四个直辖市中,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最多,地方性法规中关于“三农”的法规数量最多,涉及农林牧渔类法规只比农业大省四川省少2部,多达15部。这是记者今天从西南政法大学举办的“和谐社会的宪政基础”研讨会上获得的信息。

  “这与重庆市大城市与大农村二元结构并存有关”,重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西南

政法大学人大制度与宪政研究中心主任俞荣根教授告诉记者:“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地方立法中非常重视“三农”方面的立法。因为重庆不仅需要管理大城市的经济社会立法,而且需要管理农村的经济社会立法。而在农林牧渔立法方面,北京市有11部,天津市8部,上海市4部。”

  俞荣根肯定了重庆立法注重城乡二元结构的做法:“重庆的立法工作体现了重庆特色,在城乡之间的结构比例方面基本合理。”俞教授还说,重庆市在这一领域的不少法规正是从四川省移植而来的,这一做法是正确的,既节约立法成本,又切合重庆实际,既继受了四川的立法成果,又体现了自己的特色。前者如关于蚕种管理、农作物种子管理等,重庆在四川省域内需要,直辖市一样需要;后者如关于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长江防护林管理等方面的立法,为重庆的特殊地域条例和肩负的使命所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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