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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暨十大法制新闻评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12 法制日报

  一、活动简介

  年度法制新闻评选在本报已有二十多年历史。为了进一步提高此项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从2004年开始,评选工作改进为一项由多个国家部委参与的大型社会活动。

  两年来,此项评选的揭晓发布典礼均在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

员长顾秀莲以及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方面的领导同志曾亲临现场,为法制新闻人物颁发奖牌证书。顾秀莲等领导同志对评选活动给予高度评价,他们希望此项评选能够越办越好,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参与评选活动,关心我国的法制建设,支持那些在法制建设中辛勤奉献的人们。

  二、活动名称

  “2006年度法制新闻人物暨十大法制新闻评选”。

  三、活动程序

  公众投票:即日起至12月下旬,读者可通过信件、传真或网络进行投票,也可推荐新的候选人物和事件。

  评委定评:2006年12月下旬,专家评委会依据公众投票,最终确定评选结果。

  揭晓典礼:评选结果确定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揭晓典礼。

  新闻宣传:揭晓典礼时,在本报及其他主流媒体刊发评选结果。

  事迹通报:通报获奖者上级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单位。

  四、评选标准

  2006年度,新闻媒体公开报道过,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对推进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产生积极作用的新闻人物和新闻事件。

  五、支持、主办单位

  支持单位: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法制办秘书行政司,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新闻办公室,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公安部宣传局,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中国人大制度新闻协会,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等。

  媒体支持单位: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人民法院报、检察日报、人民公安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普法网、法制网等。

  主办单位:法制日报社。

  六、奖项设置

  1.2006年度法制新闻人物10人,提名奖10人。

  2.2006年度十大法制新闻。

  七、参评方式

  1.网络投票:请登录“法制网”点击即可,也可发送电子邮件投票。

  2.信函、传真投票:将候选人和候选事件名称以信函(可写在信封背面)或传真至所公布的电话和地址。

  3.推荐新的候选人和事件。公众可推荐新的候选人和候选事件,但需要简要说明推荐理由。对新的候选人和事件,将有选择地在本报公布。

  八、联系方式

  电话:010-84772347

  8477264784772589

  84772868

  传真:010-84772347

  电子邮箱:gggxb@sohu.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法制日报社公共关系部

  候选人物事迹简介

  (排序不分先后,未完待续)

  01郑成思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

  2006年9月10日晚,一代大师、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郑成思在自己的家中悄然而去,他的治学业绩和人品风范再次为社会颂扬。郑成思在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知识产权法的研究工作,他参加了我国著作权法、专利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以法律顾问及专家的身份参与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等对外谈判。2004年至2006年,连续3年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

  02汤群芳

  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司法局飞龙司法所所长

  汤群芳同志从事司法行政基层工作20年来,脚踏实地在乡镇从事调解、普法、帮教工作。在办公经费极其拮据,没有任何专用交通工具的条件下,汤群芳举办广播讲座90余场,街头设站咨询40场,使40多名被虐老人得到安置、70多对夫妻破镜重圆、15名厌世者恢复生活信心、18起持械对峙化险为夷。由于长期忘我工作,不幸积劳成疾,今年5月被确诊患上尿毒症。2006年11月,被司法部授予“一级英雄模范”称号。

   03姜德志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局长

  姜德志从事反贪侦查工作20年,直接查办和指挥查办大要案200余件,先后被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记一等功四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他在这个特殊职业中更显特殊,因为他“猎捕”的腐败官员大都身处要职。他曾参与查办成克杰腐败案、查办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案、查办原中银香港总裁刘金宝案。今年吉林省检察院开展查办汽车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专项行动,在姜德志的指挥下,一些涉案官员相继被依法查办。

   04赵玉中

  安徽省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赵玉中自1999年组建巢湖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来,始终坚守在法律援助工作第一线,成功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多件,接待群众来访万余人次,收到锦旗20余面,拒收财物10多次。他比别的律师忙得多,却仍然过着清贫的生活;他认真履行法援职责,只为弱者打官司,成为全省知名的“爱心律师”、“平民律师”,2004年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今年4月被评为安徽省残疾人维权工作先进个人,今年6月份被评为安徽省优秀党员。

  05吴登明

  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会长

  吴登明今年68岁,自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他便带着有病之躯从事环保公益活动,被公众赞誉为“绿林好汉”、“护林英雄”。他先后获得了中国环保地球奖、全国学雷锋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被中国最大的环保组织中华环境联合会推选为理事,还被世界银行贷款重庆环境项目监督咨询委员会推选为主席。自2000年7月至今,他所带领的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先后利用援助资金近30万元,开展了“重庆市中小学、幼儿园环境教育教师培训”项目。

  06陈星水

  浙江省东阳市东江镇上陈村老年协会负责人

  浙江省东阳市东江镇上陈村老年协会由旧祠堂改建而成,墙上、走廊里都密密麻麻地挂满了法制宣传资料。这些宣传资料全部都是手工书写、描画的,而这些通俗易懂、诙谐幽默的法制宣传画,全都出自普法老人陈星水之手。18年来,他不曾间断,自己动手制作普法漫画一千多幅,偏远的山区也常常有人看见他骑着破自行车,背着沉重的漫画卷,去普法宣传,他无怨无悔,还自掏腰包为村民建起了普法屋,成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大靠山。

  07李昆仑

  山东省冠县人民法院定远寨法庭庭长

  李昆仑在基层工作了11个年头,她从书记员干到了法庭庭长,职务在一步步晋升,而工作的法庭却一个比一个偏远。在聊城市法院系统,她是惟一的女法庭庭长,是在基层法庭连续工作时间最长的女性。11年来,她办案2100余起,无一超审限,无一件错案,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件申诉、上访。2006年2月,在由最高法院、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和法制日报共同举办的“中国法官十杰”评选活动中,李昆仑当选“中国法官十杰”。

  08刘云

  江苏省南京市铁路公安处刑警

  他曾三次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并荣获铁道部公安局追逃能手荣誉称号。刘云的眼睛不大,看上去似乎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只是在执行查堵任务时,他的目光才会露出鹰样的犀利。因为这双火眼金睛的传奇和他屡屡创造的战绩,刘云被誉为“神眼警探”。

  为适应查缉追逃工作的需要,培养更多的查缉能手,南京铁路公安处在南京站派出所成立了“刘云查堵工作示范组”。刘云把多年实践心得写成了《刘云查堵工作法》。

   09贾建平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刑庭审判员

  今年6月27日,贾建平被最高人民法院和浙江省委授予“全国模范法官”、浙江省“人民的好法官”荣誉称号。她自2000年起开始从事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不断摸索创新符合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的审判方式,总结出了一套“爱心工作八法”,使青少年犯罪案件从受理、社会调查、法庭教育、延伸帮教、到普法宣传形成了一套操作性较强的工作程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她曾先后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10缉毒女子护村队

  云南省瑞丽市坎南村村民

  云南瑞丽的边陲小寨坎南村,曾经被泛滥的毒品侵害和主宰将近20年。终于在2002年的一天,这里被毒品害得家破人亡的女人们站了出来,她们在当地政府和公安边防部队的支持下,成立了坎南村缉毒女子护村队。2006年5月的一天,女子护村队在村寨里进行巡逻的时候,发现可疑之处,迅速通知警方。在不到1分钟的时间里,她们协助警方当场抓获3名从外地流窜过来的吸毒者。这只是她们日常工作中一个小小的片段。她们正是这样年复一年地守卫着村寨的安全,用自己的行动驱除着毒魔的侵扰。

  11施华山

  江西省贵溪市公安局流口派出所教导员

  施华山自1984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被评为“全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2005年8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他一直战斗在艰苦的农村第一线,13年解救145名妇女,平均一个月解救一个。与此同时,13年的解救生涯给施华山也留下了满身的伤痕。是什么支撑着施华山舍生忘死一次次地奔波在解救途中?施华山说,一是警察的天职,再有是乡亲们把最后的希望都寄托在警察的身上,这是无法拒绝的。

  12王英

  河南女教师

  8年前,王英的丈夫因酗酒引发胰腺炎死亡。她开始了长达8年的诉讼。先是针对酒厂,再是针对工商部门的商标管理机构。她的要求是在所有的酒的商标上明示“饮酒有害健康”。终于,2006年

  10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明文规定,酒瓶上要贴“过度饮酒,有害健康”等健康警示语,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王英用自己不懈的努力,运用法律武器对法制进程有所推动。

  13金春明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本溪市支队明山大队特勤中队班长

  金春明自1995年12月入伍以来,从形形色色的危难绝境中救出过大大小小65条生命。今年5月2日,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签署命令,授予金春明“雷锋式消防战士”荣誉称号。

  14杨正超

  河南省驻马店市纪委副书记

  杨正超是一位全国劳模。他敢于查案,敢于碰硬,不考虑自身安危,更没有功利,淳朴的当地农民称他是真正的“包青天”,他有胆有识,不怕碰烫手的山芋。近一年来,驻马店市纪委直接立案查处30余起腐败案件,其中涉及16名县处级干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亿多元。更为重要的是,使全市党员干部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醒,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进行。杨正超的忠诚卫士情结,把党的温暖、人间的正义,带给一个又一个遭遇不幸的人、遭遇不公的人,帮他们抚平心灵的创伤,走出不幸的阴影,享受和谐温暖的阳光。杨正超是中纪委今年表彰的先进人物。

  15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

  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自1995年成立以来,帮助了中国无数的贫弱女性。在中心的积极倡导和努力下,中国法律援助协作小组、中国第一家妇女法律援助网站相继成立。中心先后被选为中国十大有影响力的民间组织之一、公益维权人物候选榜。2006年12月1日,在第三届中国公益事业发展论坛暨百位公益楷模先进事迹报告会上,中心被授予“模范公益组织”、“促进中国公益事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荣誉称号,中心主任郭建梅并被授予“公益楷模”荣誉奖章及证书。十年来,中心共接待来电、来信、来访及电子邮件等各类法律咨询六万多件,中心的许多事迹被媒体追踪报道,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16何利彩

  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何利彩,一名普普通通的民警,因照顾重刑犯的女儿而感动了千万人。重刑犯沈志林因盗窃等罪被判20年。1999年,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何利彩写了一封求助信,请求何救救他年幼的女儿。就只因这短短的一封信,和沈志林只有一面之缘的何利彩此后无微不至地照顾了这位重刑犯的女儿整整7年。何利彩从警20多年,干过治安警、户籍警、警长、副所长、政治指导员、监察室主任、教导员等职,先后多次受到县公安局嘉奖,还曾被授予象山县三八红旗手、象山县十佳公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荣誉称号。

  候选新闻简介

  (排序不分先后,未完待续)

  01.民主法制被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九大目标和任务之首

  2006年10月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确定了到2020年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九大目标和任务。其中,第一项目标和任务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这充分反映了民主法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02.全国政法系统广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2006年4月11日至13日,中央政法委在北京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研讨班,全面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内在要求的一系列观念、信念、理想和价值的集合体,是指导和调整社会主义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方针和原则,系统地反映符合中国国情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核心观念、基本信念和价值取向。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03.我国积极推进死刑审判方式改革

  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自上而下全面推进死刑审判方式改革措施的落实,我国死刑审判方式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决定》将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三条修改为:“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决定》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这成为20年来我国对死刑复核程序所作出的最重大改革。

  04.监督法历时20年终获高票表决通过

  2006年8月27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被高票表决通过。一部法律,从1986年起草,到这一天“破茧而出”,经历了20年,这在新中国立法史上是前所未有的。《监督法》的酝酿、制定、修改和颁布,真实见证了中国民主法治的历史进程,将使中国人大监督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

  05.“五五”普法全面启动

  2006年3月、4月,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五五”普法开始启动。从“一五”到“四五”,每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实施都对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的提高产生了积极的推进作用。“五五”普法教育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开展的新一轮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06.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2006年1月8日,国务院发布《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规定上升到立法层面,对提高我国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损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07.全国掀起反商业贿赂风暴

  2006年年初,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卫生部、交通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国家林业局等22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纷纷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制定治理行业内商业贿赂的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处相关案件,在全国掀起反商业贿赂风暴。

  08.全国检察机关推行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2006年1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告知媒体,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制定下发了《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技术规范》,检察机关将对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这被视为2006年检察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

  09.国务院严处七台河矿难和齐二药案

  2006年7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对东风煤矿矿长马金光、七台河公司调度室主任杨俊生等11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决定给予黑龙江省副省长刘海生行政记过处分,责成黑龙江省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针对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制售“亮菌甲素注射液”假药案件,会议同意对21名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药监部门已依法吊销齐二药生产许可证。

   10.首部公众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办法出台

  2006年2月22日,环保总局正式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这是中国环保领域第一部公众参与的规范性文件,更是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关于“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内容的实际行动。此办法在中国环保法制建设史上具有标志意义。

  11.中国牵头搭建国际反腐败新平台

  2006年10月22日,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在北京开幕。大会通过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章程》,与会各国代表共同签署了《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一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决议》。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当选为第一届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席。我国是国际反贪局联合会发起国之一,这次会议在我国参与国际合作共同打击腐败犯罪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12.国家对重大污染事故将执行一票否决

  2006年4月,国家对创建环保模范城考核指标作出调整:自2007年1月起,重大污染事故将执行一票否决。三年内是否发生重特大污染事故以及应急能力等将成为“创建环保模范城”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将执行一票否决。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说,这是新调整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中明确规定的,这些新指标更贴近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

  13.我国首部安全生产政纪处分部门规章出台

  2006年11月22日,监察部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发布实施。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形象地称之为“强化安全监督执法的一把利剑”。《暂行规定》的出台,将成为一直困扰安全生产执法的处罚依据不足、已有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等执法领域通病的希望。

  14.中美等国通过《上海宣言》共打知识产权犯罪

  2006年4月1日,在上海闭幕的2006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欧盟、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等国家和组织的有关执法机构一致通过《上海宣言》,加强国际合作共同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宣言》倡导各国执法机构、工商界更加紧密地联合起来,共同制定更加适宜的合作策略和计划,携手应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这一全球化问题。

  15.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调解结案

  2006年2月8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地域歧视案经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调解结案。我国没有一部专业的反歧视法律,使得“反歧视诉讼”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有评论说,无论诉讼结果如何,此案将是中国反歧视法治实践乃至中国法治的一大进步。

  16.反洗钱法颁布

  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反洗钱法主要预防监控洗钱的活动,制裁和打击洗钱犯罪由刑法作出规定。因此,本法所称的“反洗钱”仅限于对洗钱行为的预防监控。反洗钱法的颁布实施,将对防范洗钱活动,维护金融秩序和经济安全,加强反腐败斗争,遏制洗钱犯罪和相关犯罪,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等发挥积极作用。该法将于2007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17.我国居安思危加强反恐怖工作

  2006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在国家反恐怖指挥中心观看了代号为“长城2号”的国家反恐怖指挥系统演习。胡锦涛强调,加强反恐怖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于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一定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认真落实反恐怖工作的各项措施,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恐怖犯罪活动。此次反恐演习反映了我国反恐怖应急指挥综合处置能力,检验了近年来我国反恐怖工作和反恐怖队伍建设的成果,表明了我国反对恐怖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坚定立场。

  18.全国公安开展三基工程大力推进基层警务制度改革

  2006年年初,我国公安机关开展“三基”工程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此项建设为期3年。公安部要求,大力加强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实现社会管理重心下移,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打造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平台。今年以来,我国警方大力推进基层警务制度改革,警务工作正由“被动警务”变为“主动警务”,由“全时警务”变为“实效警务”,由机关坐班变为一线执勤。

  19.中国法规制度与WTO接轨

  2006年12月11日,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5周年的日子,它标志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过渡期的结束,标志着中国按照世贸组织正式成员的标准融汇到国际市场中去。5年来,中国的市场更加开放和规范,并按照承诺逐年降低了关税,在2005年完全取消了进口非关税措施,放开外贸经营权,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认真履行透明度义务,按WTO规则和中国的承诺清理了中央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逐步做到了法规制度与WTO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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