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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拟出养犬条例细节未明原则已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12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杨燕生 现在,海口的“流浪狗”越来越多,狂犬病疫情也呈上升趋势。海口市政府第66次常务会议近日通过了海口市2007年立法计划,拟提请海口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批地方性法规,其中包括市民较为关注的《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

  据悉,海口目前大约有宠物狗和大型犬5万只左右,而海口目前还没有办理犬类《准养证》的机构。

  据介绍,今年3月份,海口市动物防疫检疫站已经和公安部门拟定了《海口市养犬管理办法》。虽然目前有很多细节还不能够确定,但现在可以明确的有以下几点:一、凡养犬人须有养犬登记证、卫生防疫检疫部门出具的动物健康免疫证,并定期检疫、注射疫苗;二、如果养大型犬或烈性犬,须拴养或圈养;三、不得携犬出入商场、公共绿地、候车室、医院、饭店等公共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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