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3•13邵东、赣州侵权盗版案”结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26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2月15日讯(曾衡林辜毅周志远)12月14日,湖南省“扫黄打非”办公室将“3•13邵东、赣州侵权盗版案”侦结和判决情况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作了书面汇报。这个全国“扫黄打非”办今年重点督办的第一号案正式结案。

  今年3月13日开始,公安机关和“扫黄打非”部门组织力量,对此案展开了缜密侦查。调查审理得知:2002年,刘祝云开始在邵东图书城经营“学友书店”。4月,刘祝云经朋

友介绍认识了印刷厂老板杨文平,便要杨为其印刷盗版书。刘从长沙、武汉等地购回样本书,交给涟源一姓梁的老板制版和印刷封面,然后再把胶片和封面交给杨文平印刷并装订成册。再由刘祝云通过“学友书店”销往省外江西赣州等地和省内衡阳等地。

  2005年5月,王开云在邵东图书城经营“六合书店”,他要求李春旭、邓志忠帮其印刷盗版书。王开云在长沙市买进样书,然后交给邵东县“湖东广告公司”制版,王开云再将胶片分别交给李春旭、邓志忠,由邓志忠印封面,李春旭印刷书的内芯,并装订成册。印刷好的成品书由王开云通过“六合书店”对外销售。

  今年8月14日,省市专案组联合开展收网工作。成功查封了印刷、复制、销售盗版书籍的邵东县两市镇刘祝云的“学友书店”和王开云的“六合书店”,同时在邵阳市区查封了杨文平的“祥兴印刷厂”和李春旭的“兴新印刷厂”。现场查获盗印书籍30多种8万余册,共计码洋约120万元。捣毁地下仓库4个,扣押涉案车辆3台,冻结银行账号3个,抓获涉案人员7名。随即,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刘祝云、王开云、杨文平、李春旭被刑事拘留。

  11月7日,刘祝云、王开云、杨文平、李春旭4人被邵阳市北塔区检察院以侵犯著作权罪提起公诉,11月21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认定刘祝云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杨文平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十万元;王开云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李春旭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