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设长沙市星城地区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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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26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12月15日讯(通讯员王波向记者何淼玲实习生秋静)今天,长沙市第十二次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关于提请批准设立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议案》,决定批准设立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作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履行全市监所检察职能。 长沙市星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后,将依法对长沙辖区内的监管场所的刑罚执行和 监管活动实行监督,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在押人员犯罪活动,维护监管场所的稳定,保护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还承担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发生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服刑罪犯又犯罪案件和劳教人员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对被监管人员的申诉、控告和举报依法审查处理等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