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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博士裸死案”凶手判死刑 死者家属获判赔32万余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09:2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李静睿通讯员/穗法宣)昨日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曾造成巨大社会影响的“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裸死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了公诉机关广州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熊进的所有指控,其以抢劫及强奸罪被判处死刑,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死者小赵的家属获判赔32万余元。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2006年4月6日20时20分许,28岁的广州人熊进来到广州

市中医药大学办公楼四楼金匮教研室,见到小赵后起意抢劫,采用扼颈、拳头击打被害人头部等手段致使小赵昏迷,熊进在小赵的手提袋中搜找财物后,又用鞋带捆绑小赵双手,电话线勒小赵颈部,将其强奸。之后用羊角锤击打小赵的头部,抢走其身上的链坠,并点燃教研室纸张、杂志等意图毁尸灭迹。作案后,熊进携带抢得的手机1部、MP3播放器1台、黄金观音链坠1个、钱包逃离现场。经鉴定,小赵系被他人捂口、扼颈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焚尸。4月1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公安部门专案组在广州白云区同和某住宅抓获熊进。4月12日下午3时30分左右,公安部门专案组在广州白云区同和某住宅抓获熊进。

  法院审理后认为,熊进犯抢劫罪,判处死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同时赔偿小赵的父母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经济损失共计323563.3元。在听到判决后,熊进沉默良久,然后表示自己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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