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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处分招商不力官员的合法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1:18 生活报

  奚旭初

  安徽省阜南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因没完成上级下达的400万元的单位招商引资任务,最近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并被宣布停职检查。另据了解,这个县的市容局局长因第三季度招商引资“零进度”同时被免职。(见12月13日新华社报道)

  不管你是什么单位什么部门,只要有上级布置的招商引资任务,都得先学会招商引资,名曰“全民招商”。招到商、引到资有奖,或按引进资金项目比例奖钞票,或按引来多少资、招来多少商奖个官帽,这是不少地方的做法。而现在安徽省阜南县来了个招不到商、引不到资就拿掉官帽,似乎决心更大,要求更高,手段也更狠。

  对公务员的任免,公务员法规有明确规定,但哪条法规也跟招商引资挂不上钩。依法而论,官员履职有错,当然应该受到相应处分。比如安监局局长没管好安全生产、市容局局长没管好市容环境,自然要追究其责任,严重的就不能再让其稳坐在局长位子上。可因未完成所谓的“招商引资”任务而丢了乌纱,则于法无据。这不仅是对干部个人的不公平,更是用“土政策”干扰干部组织原则和国家人事制度,其后果令人担忧。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这话天天在讲,只是一碰到实际情况,一些人就“驾轻就熟”地走了老路,跳不出以行政手段干预经济的窠臼。这说明,某些人的观念并不是靠几句口号就可以“转轨换型”的,只有明确政府权力边界,规范政府权力运作,方可正本清源。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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