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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300平米住宅还是经济适用房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1:20 浙江在线

  经济适用房面积最大可达多少?按照政策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控制在中小套型范围内,中套住房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5平方米),小套住房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5平方米)。然而,济南一处山东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面积却在160~295平方米之间。(12月15日《第一财经日报》)

  谈到经济适用房,很多人都有一肚子的话要说,不仅在一些地方“一号难求”,而

且与腐败相连。如济南的这8栋楼房,面积都在160~295平方米之间,是为中低收入者建设的吗?这种超大平米的所谓经济适用房,政策应该照顾的中低收入者,买得起有资格买吗?记得媒体曾报道说,北京市房地产中介机构的调查数字显示,回龙观、天通苑两大经济适用房社区内,房屋出租率已占全区租赁交易总量的78.8%,仅回龙观住宅区个人出租房屋一年缴税就达到139.4万元。在经济适用房小区内,私家车中不乏“帕萨特”、“本田雅阁”等中高档小轿车,甚至还有“奔驰”、“宝马”,就是说实际购买经济适用房并非都是中低收入者。200~311平方米的所谓经济适用房,原本就有为富人而盖的嫌疑。

  经济适用房被盖大,被出租吃利息,无疑享受政策优惠的经济适用房已被非中低收入者用以牟利,且这种现象极为严重,以至于有些人提出了“因噎废食”的停建论。停建是不现实的,也是不负责任的。让中低收入者有其屋,是政府应尽的责任。经济适用房被盖大,固然有开发商的责任,但我以为政府应负主要责任。没有政府默许或纵容,开发商没有胆子乱改设计,再说原本政府就做着“坏榜样”。

  就在1999年这8栋所谓的经济适用房在建时,山东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曾下发文件规定,“厅局级干部购买住房时,每户只允许享受一次优惠政策购买规定标准面积120平方米之内的住房。两套以上住房的,其中有一套已达到120平方米标准面积的,其余住房必须清退;每套住房虽然都达不到120平方米,但总面积超过150平方米的,必须进行调整或清退。”那在160~295平方米之间的省直机关经济适用房为谁而建?显然,文件规定与现实原本就没有连起来的意思,正是嘴上说的一套做的又一套。有如此“榜样”,经济适用房能不越来越大?经济适用房有利可图,才会出现骗购行为。

  在我看来,要使党的民心政策真正惠及中低收入者,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是必须严加限制的。套型大了,一是不符合政策,二是中低收入者买不起,三是给富人和骗购行为预留了空间。如果按政策规定,经济适用房就是60~80平方米,那些富人会喜欢吗?即使有富人喜欢,那也是极个别的,也容易查找出来。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为中低收入者建设经济适用房也是和谐的内容,只要各级政府积极作为,一是不要带头做坏榜样,二是要加大监管力度,经济适用房政策就能真正惠及中低收入者。

  300平米住宅绝不是经济适用房。


作者: 张魁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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