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彪悍的女博士倒霉在港片看少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1:22 信息时报

  时报新闻眼

  在内地蔚然成风的事,在另一个“国内”就吃官司……事件中不光是这个女生丢脸,更让内地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法治环境自曝其短。——李斌

  李斌的博客:在左路飞翔http//manflb.tianya.cn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在内地录像厅盛行的港产片,不少都会出现“ICAC(廉政公署)请喝咖啡”这么一句对白,而在香港电视台的宣传短片里,我们也没少听“香港胜在有ICAC”这句充满着法治自豪感的话。以此观照“香港城市大学内地女研究生因贿赂教授遭ICAC起诉,被判入狱6个月”(中国新闻网12月15日电)的新闻,那个倒霉的女主角,或许是因为港片看少了,对ICAC的厉害缺乏足够的认识。但我们更得记住这么一句老话:经验主义害死人呐!

  一个能够考上香港的大学的准博士,应该算是大学生中的精英,而恰恰是这样的精英到了香港竟然还要向教授砸出1万元买期终考试题及答案,这首先反映的是她本人在法律以及道德素质上的缺失,更令人怀疑她在内地是否也是使用此招屡试不爽,才敢如法炮制。

  不知道那个女主角会不会像祥林嫂一样自怨自艾:“我只知道送钱换学分在内地大学是行得通的,谁知道……”我们却可以预料,如果这1万元还是顶事的,以后要解决难度更大的问题,自然得提高价码,甚至出动娱乐圈的“潜规则”以美色攻关……更多招数陆续有来。

  窥一斑可见全豹,简单地以概率论来推算,以内地学校、学生的数量,类似的事应该不在少数。可为什么没有见过哪个事主真的进了监狱呢?是内地的象牙塔比香港这种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纯洁,还是早已成为了“潜规则”?

  不少网友断言,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内地大学的话,交易成功率极高。即便万一被曝光,也只会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不了了之,搪塞不过去干脆将学生开除了事。网友们的这种经验主义判断也是其来有自——只要观照“北交大考研题泄露丑闻:女生称与教授性交易”(《京华时报》2005年6月20日)的事件至今无结论,对震惊全国的“汉芯造假”事件的处理过程和惩治力度,就会明白,城大不惜冒着学校声誉受损的危险向廉署报案请司法介入的法治精神,“校方会为该学生提供适当的辅导及其它协助”的表态所蕴涵的人本主义精神,在内地大学中是多么稀罕的东西。

  所以有人说得刻薄:大学是什么?就是教人学会并运用社会潜规则的场所,是教人如何利用金钱的万能属性的场所。所以才有“二流大学”的评论。所以这个女学生的经验主义其实也没错,大而化之,在一个不按照规范和法制办事、而靠人情和贿赂这一所谓“圆滑的社交礼仪”维系的社会里,她所做的是适应社会而不是可耻可鄙的犯罪行为,只是这一回成功经验水土不服才成了可怜的笑柄。

  南方之橘,北国成枳;内地之礼,香港为罪。个人素质显然不是这些分野和嬗变的决定因素。事件中不光是这个女生丢脸,更让内地的高等教育体制和法治环境自曝其短。给老师送钱被治罪在香港成为新闻,并不意味着香港大学生个人素质就有多高,关键是香港法律严格,违法的成本太高。那个被不少网友赞为足以为内地教授之楷模榜样的副教授,缺乏了制度的约束,无论人格多高尚,到了内地也难保不被潜规则攻陷。

  在内地蔚然成风的事,在另一个“国内”就吃官司;一边学术腐败沉疴难起,一边喊着要拿诺贝尔奖;革命先辈循循教导我们的干部要警惕资本主义的糖衣炮弹,可如今咱们的女博士用糖衣炮弹却打不垮资本主义的精英们。是怪资本主义不懂得什么叫人性化,礼尚往来,与人为善,儒家风范,中庸之道……大失我泱泱大国的雍容气度?种种光怪陆离互为映照的事实证明,“一国两制”的实施是多么的必要和有远见,否则单是学术腐败,就难免把香港给“一统”了。

  是否有“反生活腐化局”?

  “反渎职侵权局亮相:严惩‘不揣腰包’的腐败”(《人民日报》12月15日)。据说这个新机构与反贪局是各司其职:反贪污贿赂解决廉政问题,而查办渎职犯罪首重勤政。腐败总是相似的,根源都在强势权力失去制衡与监督。为个人营造政绩工程、用人失察……其实质自然也是腐败。而反腐方式却有很大不同:反腐机构不一样、管理模式不一样、效率效果不一样……反渎职侵权局这剂新药能解决多大的问题,仍需看“疗效”才能判断。

  但在反贪局、监察局、纪委之外另设反腐机构,这种思维路径却与成立30周年、已被实践证明是成功的香港“廉政公署”模式大异其趣。“廉政公署”的特点在于“专业、有权力、不会受到骚扰、能够独立运作”,以上层出不穷的监督机构是否具备?妄论更有效率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仍千呼万唤不出来。就查办渎职犯罪而言,早有法律条文伺候,而具体到“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近年来造成极大恐慌的几次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中,又有几个公职人员获此罪?本月初,“广东一男子贪污挪用社保金医保金17万领刑6年”、“辽宁一局长动用1150万社保基金判三缓五”这两条新闻比邻而居,更证明在不少执法人员中,“贪一块钱也得处理”的“零度容忍”理念和惩治力度未能得到彰显。

  当已存在的法律条文仍面临被任意拿捏的极大危险——一个是“挪用公款”,一个背着“滥用职权”。反渎职侵权局的亮相,窃以为很难避免机构膨胀让纳税人买单的嫌疑。如果仍不顶事,迟早会有职能更为分化明确的反生活腐化局出现。只能让在就业道路上挣扎的大学毕业生看到了一线曙光——明年接茬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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