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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承受的畸“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1:35 常州日报

  尽管他在法庭上声泪俱下地称:“我爱她,我甚至愿意为她死,我坚决不同意离婚。”但最终,法官还是作出判决,准予离婚。

  “劝和不劝离”,是人们对于夫妻关系的最常用原则,为何在这起案件中,面对声称“深爱妻子”的丈夫,法官最后还是判离了呢?主审法官说:“他的那种爱,简直到了让人无法忍受的地步,在这样的婚姻中,已无法保证女方的人身安全,这才判决离婚的。”

  他的爱,究竟是一份怎样的“畸爱”!包办婚姻埋祸根

  本案的女主人公叫小郭。据她自己称,因为是封建包办婚姻,她和丈夫张华的结合,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不幸的。

  小郭出生在苏北宝应县的一个普通农民家。1999年11月,刚满19岁的她,便在媒人的介绍,父母的安排下,在自家见到了比她大4岁的张华。张华家住我市新北区,相比于苏北农村,找一个富庶江南的女婿,对于小郭的父母来说,是种挡不住的诱惑,在他们朴实的心里,认为给女儿找一个富裕的婆家,便是给女儿找了份幸福的保障。然而,小郭却说,当时,她对张华一点好感也没有,对爱情抱着美好想像的她,坚决反对这份“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于是,她和父母之间发生了尖锐的对抗和多次激烈的争吵。

  然而,小郭的“抗争”换来的最终结果却是:被父母关了三天“禁闭”。在此期间,父母作主,为其操办了订婚宴,在亲朋好友及众乡邻中造成了既成事实。就这样,在木已成舟后,小郭无力也无法反抗,只能顺从地和张华结了婚。因为小郭当时还没达到法定晚婚年龄,直到2002年7月,女儿都已两岁时,两人才补领了结婚证。

  由于带有“包办”的阴影,婚后初期,小郭和张华间的感情一般。但在“嫁鸡随鸡”的思想下,小郭也曾努力地想要维持这个家,维系两人间的那份感情。但是,她发现,她的努力根本就是白费。婚后,张华便暴露出了脾气暴躁的缺点,更让小郭无法忍受的是,张华经常外出打牌,而且是“来钱”的那种打牌,输了钱后,回家便问小郭要,要不到就开始吵闹,甚至打架。这让小郭越发反感,夫妻间的矛盾也越来越深,终于在今年5月全面爆发:小郭一纸诉状递到新北法院,要求与张华离婚。离家出走欲离婚

  小郭在起诉状中称,婚后,张华不务正业,赌博成性,并经常对她拳打脚踢,她不敢居住在张华家中,无奈之下只得于2006年4月离家外出。

  新北法院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认为,小郭所说的包办婚姻,如果说开始有包办的内容,要求离婚的一方在很短时间内提出离婚,理由比较充分。但现在,小郭和张华的孩子都已经六七岁了,并且也补领了结婚证,说明两人后来是同意结婚的,并且结婚以后也为共同生活所努力。基于这一原因,5月24日,法院召集小郭和张华进行调解。

  哪知,在调解中,小郭和张华的态度都明确而坚定,但意见却截然相反。

  张华的态度是:坚决不同意离婚。他辩称:“我们夫妻感情很好,家里只有一个女孩,至今很幸福,我不是不务正业,我空闲时间是做生意的”,不过,张华也承认:“因为做生意,手里经济比较活,是有赌博现象。”同时,他诚恳地说:“我承认我的错误,我可以改正。”

  然而,小郭的态度也很坚决,“坚决要求离婚”。调解不欢而散,法官告知:等候开庭通知。开庭前夕生变故

  连法官也没想到,一起普通的离婚案,竟然在开庭前的那一刻,又陡生变故。

  6月16日,是小郭与张华离婚案的开庭日。正当小郭走到法院门外,准备去开庭时,突然,张华和他的亲属出现,强行将小郭拖了回去。

  据小郭称,张华将他强行拖回家后,便将她捆绑在家中,限制她的自由,并对她进行威胁。于是,当天晚上10点左右,趁张华不备,小郭从张家的二楼跳了下去。原本想逃离这个家,结果却是双脚摔成粉碎性骨折。

  而当时,张华还在睡梦中,直到“110”民警接到小郭的报警电话,赶到把张华喊醒,他才发现,小郭跳楼了。尽管张华随即将小郭送到医院治疗,并且帮她支付了医疗费。但小郭离婚的决心已定,她给主审法官打去了“求救”电话。

  法官将小郭“救”出来后,6月29日,将张华传唤到法庭谈话。

  对于自己把小郭拖回家一事,张华并不否认,还挺理直气壮地说:“只要没离婚,她就是我老婆,我怎么不能把她抢回来。”张华说,他只是想把小郭拖回家让丈母娘劝说她不要离婚。

  在谈话中,法官问他:“你把原告(小郭)关在家里的行为你认为是否正确?”张华竟然回答:“我认为是对的,因为原告在外面有人了,所以我要把她关在家里。”

  不过,在此次谈话的最后,张华竟然表示“同意离婚”,因为他也觉得“强扭的瓜不甜”。

  法院当庭判决离

  7月11日,此案在新北法院开庭审理。

  到了庭上,张华还是表达了“不愿意离婚”的态度,他称:“我甚至愿意为原告死,上次还因为这事喝药水,经抢救才脱离危险,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离婚请求。”

  然而,小郭却坚持:她和张华再也没有和好的可能了。小郭说,上次张华将她绑回家后,便用布条绑在她脚上,把家里所有的房门、窗都关掉,她只好从楼上跳下去。她已无法跟他生活下去,看见他就像看见魔鬼一样。

  事情越辩越明,新北法院审理认定,在本案审理中,张华强行将小郭拖回家中,小郭不堪张华的反常行为,从其家中跳楼逃离,致使双脚骨折至今无法行走,也致使双方矛盾恶化。

  据此,法院认为,小郭、张华双方虽然自由恋爱,但婚前了解甚少,在婚后的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经常吵闹,张华的所为引起小郭的反感,至今双方尚未建立真正的夫妻感情,审理中,张华强行将小郭拖回家中,小郭无奈之下跳楼摔伤,小郭遭到伤害,致使双方矛盾急剧恶化,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小郭要求与张华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应予支持。

  新北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准予小郭和张华离婚;婚生女由两人共同抚育,随小郭生活,张华每月支付孩子生活费200元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其今后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凭票据各半负担,至其独立生活为止。

  一审判决后,张华不服,向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算是了结了,然而,张华的行为总让人疑惑,口口声声称“爱”,可究竟什么才是“爱”,怎样才是“爱妻子”,喝药水?强行拖妻子回家?如果,这也算是一种“爱”的话,未免是一种太恐怖的爱了,这种畸爱,任谁都无法消受!(文中人名为化名)邹沛王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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