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断女友双手“情狼”获刑15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6日15:0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本报讯 记者鲁钇山、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蓝云报道:对男友的无端猜疑忍无可忍,年方21岁的湖南女孩贺银丽向男友成建华提出分手,结果被成建华将双手齐腕砍下。发生在天河员村这起惨案,去年曾一度震惊广州。昨日上午,成建华被广州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其母余凤英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男友多疑引发争端 贺银丽来自湖南衡阳,今年21岁,2005年年初来到广州,在员村二横路某大型超市一家数码摄影店工作。其时,比她大一岁的陕西人成建华,也在员村附近开“摩的”。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相爱。大约一个月后,贺银丽搬到成建华及成母在程介村住的出租屋,两人开始同居。 贺银丽说,事发前几天,成建华怀疑她在外面有男人,“事实上我没有”。 女孩双手被齐腕砍断 10月30日傍晚6时多,贺银丽向单位请了假,回男友的出租屋收拾东西,打算就此搬到单位的宿舍。成建华一度跪下来哀求贺银丽不要离开,可她始终不为所动。成建华随后凶性大发,将她一把推倒在沙发上,转身回到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几下就将她的双手齐腕砍断。 凶徒母子北京自首 据公诉机关指控,次日凌晨1时许,待被害人贺银丽昏迷后,被告人成建华与母亲余凤英逃离现场。次日,被告人余凤英取出15083.24元与资助被告人成建华一起逃往北京。当年11月12日,被告人成建华、余凤英前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派出所投案自首。 判决:母子双双获刑 此前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成建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余凤英的行为构成窝藏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贺银丽要求被告人成建华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50万元。 当法庭审理进行到民事赔偿部分时,成建华一再向法庭宣称自己没钱赔,“一分钱也没有”。 广州中院经过审理认为,成建华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余凤英的行为构成窝藏罪。因有自首情节,依法均可从轻处罚。 据此,该院判处成建华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判处余凤英有期徒刑1年2个月。此外,成建华须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贺银丽经济损失37.26万元。 (金陵/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