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执法为民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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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0:45 正义网-检察日报 |
□贵州省六盘水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王贵喜 检察机关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履行检察职能要真正做到“执法为民”,需要提高五个认识,实现五个转变。 要提高五个认识。首先,要从党的宗旨、执政理念的高度去认识和把握“执法为民 ”内涵。其次,要从宪法原则的角度把“执法为民”的思想贯彻到具体执法活动中。第三,要从保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角度提高对“执法为民”的认识。第四,要从尊重人权,保障人权的角度,提高对“执法为民”的认识。第五,要从“无罪推定”这一司法理念的角度,提高对“执法为民”的认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实现五个转变,即从宪法意识不强、人权意识不强,向维护宪法权威,尊重人权的执法理念转变;从轻程序、重实体的执法观念向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执法理念转变;从不注意嫌疑人、被告人辩解的执法理念向维护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执法理念转变;从特权思想严重、生硬执法的观念向热情服务的文明执法观念转变;从“有罪推定”、疑罪从有的执法观念向“无罪推定”、重事实重证据的现代法治理念转变。 王贵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