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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退学学费该咋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2:17 燕赵都市报

  (实习生:张欣;本报记者:王萌)

  省会常同学:我是一家中专学校的学生,今年上二年级,今年9月份开学不久,我因一些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该校就读了,于是就申请了退学。可到现在学费仍退不回来,我究竟该怎么办?

  据常同学介绍,自己所上中专每学期费用为2700元,9月份开学后仅一个星期,他就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就读,但由于当时时间匆忙,他只是向老师说明情况后便离开了学校。今年10月份,学校通知自己需要交一份退学申请并经学校批准后才能正式退学。10月18日,常同学将退学申请交到学校,同时希望退还学杂费。但学校却迟迟不肯退还学费,只是退回了400元的杂费:“我找过好几次学校,可他们总是往后推,不知道我的学费还能不能要回来。”

  对此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根据河北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局于2003年发布的《印发关于向退学学生退还学费、住宿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学生在新学年报道缴费并注册后,从注册之日到学生申请退学并被学校批准时,在一个月内的应退还学费的90%;一个月之上不足两个月的应退还70%;两个月(含两个月)至一个学期的应退还50%;超过一学期的则不予退还。如果按照学校批准退学之日起计算,该校应该退还常同学70%的学费。

  随后记者与常同学所在学校取得联系。该校老师介绍,目前学校正在协调解决此事,常同学的学费她们肯定会退还一部分,但同时该老师表示,教育局提出的“退费规定”只适用于一年级的新生,至于像常同学这样的高年级学生并不在该文件规定范围之内,因此具体退还数额还需学校研究决定。

  对于学校的说法,教育局工作人员称,该校在理解上述文件时存在偏差,事实上此文件不仅针对新生,同时还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因此学校应按规定进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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