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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祖意: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创造稳定和谐社会环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4:29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廖庆凌)12月16日,全区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传达贯彻第五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当前我区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指导思想,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刑事审判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彭祖意到会讲话。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覃日飞作工作报告。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邱石元、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章崇任出席会议。

  彭祖意说,全区法院在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方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正确执行法律和刑事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处各类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维护国家安全和我区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不受侵犯,促进我区经济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彭祖意强调,各级党委和法院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从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的高度,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和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彭祖意要求,各级法院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正确的刑事审判指导思想,在刑事审判队伍中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在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中,始终做到依法办案、司法为民、司法廉洁,依法履行好职责,确保刑事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彭祖意要求,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和改进对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为刑事审判发挥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提供政治保障。在工作上大力支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经常听取重大情况和问题的汇报,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要大力支持人民法院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独立公正地办理刑事案件,不允许任何人、任何组织非法干预司法活动,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对司法活动的干扰,坚决纠正以权压法、以言代法的现象。

  覃日飞的工作报告全面回顾了1998年以来全区各级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取得的成就,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刑事审判工作作了部署。据统计,1998年1月至2006年10月,全区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8.792万多件,平均每年递增1.9%,共审结18.56万多件,结案率98.8%,判决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被告人23.19万多人,为广西社会治安好转、经济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自治区党委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编制办、司法厅、财政厅、广西军事法院等单位有关领导同志,全区各地级市、柳铁政法委的领导,自治区高院、各中院全体院领导、审委会委员、刑事法官以及各基层法院主管院长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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