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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家后人诉《霍元甲》案未提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7:12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电影《霍元甲》公映后,81岁的霍寿金老人以霍元甲孙子的名义起诉至法院,认为该片歪曲霍元甲形象,对先人名誉造成严重侵害。前天,霍寿金老人的侄子霍自正作为叔叔的代理人,坐到了北京一中院的原告席上,对方则是中影集团、李连杰等10家单位和个人的代理律师。

  前日,包括李连杰在内的10被告均未亲自出庭,共同请了两位律师作为代理人。代

理人表示,霍寿金提供的身份材料不足以证明他和霍元甲之间的关系,不享有诉讼主体资格。另外,被告认为,霍元甲作为历史人物早已进入公共领域,文艺作品的夸张、虚构、反衬是创作的必要手段,且电影已经注明“纯属虚构”。代理人表示,霍家后人在领受艺术形象给霍元甲带来更大、更广泛声誉的同时,应给予电影制作者及表演艺术家更大的宽容。

  霍寿金的律师称,他将整部电影分为36个单元,其中正面讴歌的只有5个单元,涉嫌侵权的则有20个单元,其余均为衔接铺垫。电影中,霍元甲被塑造成一个年少轻狂、好用斗狠、乱收徒弟、滥杀无辜的形象。对方试图用“反衬”的手法将霍元甲描写成一个浪子回头的形象,但浪子毕竟是浪子。另外,影片中表现出霍元甲全家被杀、没有后代,与盲女月慈关系暧昧等,都严重与事实不符,对其形象有所贬低。霍寿金在诉讼请求中只要求10被告停止影片在全球的发行、公开道歉,但没有提出任何经济赔偿。此案没有当庭宣判。李欣悦

  (编辑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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