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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一小孩索钱还赌债 锦屏一女子一审判1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08:2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锦屏一女子,为归还赌博时所借的债务,竟绑架儿童勒索财物。12月14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对杨天碧绑架儿童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杨天碧因犯绑架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杨天碧为还赌博时所借的债务,便产生绑架儿童勒索财物的动机。今年9月3日6时许,杨天碧见同村5岁儿童杨某某在自家门口玩耍。便趁无人之机,用毛毯将
杨某某包住抱回自已家中,用食品哐哄杨某某睡着后,将其隐匿于自家天楼上,并用白布条将受害人眼睛蒙住,后杨天碧便书写匿名勒索信,向杨某某家属勒索人民币1.5万元,并将勒索信投进受害人家中。经公安机关侦查,杨天碧于案发次日被警方抓获,杨某某获救。

  作者:刘荣廷 罗凌峰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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