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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行政、经营性收费项目一律向百姓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10:14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12月16日专电(记者程子龙)记者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物价局了解到,为推进“阳光收费工程”工作,该局近日印发了20万册《牡丹江市城镇居民价格收费公示手册》,公示了全市13个收费部门72项收费项目的价格及收费标准。这些“明白册”将发放到百姓家中。

  据介绍,牡丹江市于今年5月启动“阳光收费工程”,将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

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电信服务、有线电视、物业服务、水电采暖等价格及收费政策向社区居民公示,主要采取立公示板和发“明白册”等方式。

  据了解,为推进“阳光收费工程”,牡丹江市要求全市所有行政事业、经营性收费单位和部门在各自的收费场所公示本单位、本部门的各项收费内容,同时牡丹江市各社区还建立了价格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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