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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部门澄清:如设“走鬼街”不限广州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7日14: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城管部门澄清“歧视”误解,广州不会提高外来工就业门槛

  本报讯记者蒋铮、鲁钇山报道:广州城管部门会歧视外来工,提高外来工就业门槛?非也!针对媒体的报道,昨天,广州市城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所谓“在个别行业上研究抬高进入广州生活人员的门槛,减少低素质外来人员”的说法是误解。广州不会、也不可能在任何行业上实行“地区歧视”,外来工和本地人的工作机会是平等的。

  今年广州“两会”期间,苏宝玲委员提交了《给“走鬼”一条出路———先安置,再整治》的提案。她认为,“走鬼”往往有出于谋生的无奈。而无证小贩屡禁不止,已成广州一大顽疾。为此,苏宝玲委员提出,变堵为疏,采用“先安置,再取缔”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切实为“走鬼”寻求一条出路,让他们走上正路。

  市建委和城管部门对此表示认同。市建委表示,对“走鬼”中的不同群体,将按照不同方式解决。属本地下岗失业人员或失地农民,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或居民委员会(村)负责管理,符合条件的,纳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享受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同时,对他们实行分门别类的再就业培训,积极为他们再就业创造条件。

  对于现有“走鬼”摊档,将分类管理。但有关负责人强调,这个“分类”不是针对人的管理,更不是歧视外地人,只允许本地人“开工”,而是针对不同地区分类处理:严管主干道,管好次干道,辐射内街内巷。

  借助分类管理,由各区或街道办事处因地制宜,利用闲置地块或车流量不大的内街小巷,研究开辟“跳蚤市场”或“走鬼街”的可行性,以优惠条件吸引一些生活确实有困难的特困户入场经营。有关负责人强调,所谓“特困户”的甄别标准,并不局限于广州户籍,而是按照居住在广州的居民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划分。

  劳动部门称广州清理民工就业歧视性规定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马汉青报道:广州有关职能部门正在个别行业上探索研究针对一些外来工的限制措施?据记者今早了解,广州市劳动就业部门目前并未进行这种“探索研究”。

  据劳动部门一位知情专家介绍,随着广州产业结构的升级,没有一技之长的劳动力将越来越难找工,这是一种趋势,但这主要应通过企业与劳动者双向选择。对政府部门来说,是要统筹城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服务,同时,还要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广州也不会以解决城镇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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